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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借着丁秋楠还在熟睡的机会,张为民来到了书房,站在他面前的有两名女保镖,正是丁秋楠的贴身保镖。

“说说看,是谁那么不开眼,在你们警告后还不知死活?”

张为民在国内,一向是与人为善,很少动怒,哪怕杀人也只杀该杀之人,起码是他认为的该杀之人,在这个动乱的年代,让一个人消失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秩序是随着文明和文化逐步提升的,绝不是武力镇压就可以立马起效的。

“老板,一共四个人,是香江有名的几个二世祖,这是他们的相片。”

她们仅仅陪伴丁秋楠可不单单是保护,毕竟他张为民在香江要说有敌人,也就仅仅是为了得到持枪证搞了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耍了两位香江实权人物,但通过拉一个打一个的手段已经逐步摆平,他也把人脉介绍给了娄家。

人情已经两清,娄家能不能拉拢,能不能站稳脚跟,就是楼半城的事情了,而他已经淡化了自己,逐步退了出来。

若说得罪也就这两个人,而其中一个已经万劫不复,也就只剩一个人了,而这个人还被娄家拉上了船,也谈不上什么威胁了,反正他目的达到了。

那么派那么多人保护丁秋楠,可不单纯是为了保护她安全的,光是贴身保镖就两个,女保镖里也算出类拔萃,出枪速度,身手矫健,都能以一敌二,可战男兵的存在。

加上外围的保镖,人数不下十五人,如此多人,兴师动众,可不是为了耍威风的,她们也罢,外围保镖也罢,更多是起到一个探查消息,阻拦一些追求者的作用。

张为民接过相片,一共四个人,全是帅哥,别看是纨绔,但越有钱,家里娶得老婆也就越漂亮,生的孩子自然相貌不差,就连朱元璋这个开局一个碗的莽夫,几代人下来生的孙子也能勉强称为帅哥。

所以用美女中和基因,提高颜值,是必然的,别看人模狗样,可全是人渣。

“一个叫冯英俊,是海关总署的亲侄儿,虽然家里没有什么显赫的家世,但这位海关总署只有两个闺女,并无儿子,所以对他这个侄儿还算不错,关键是这位总署大人的大哥早早死了,整个家全靠他这位小叔子养活,说是他侄儿,但待他跟儿子也相差不大。”

“另一个叫马元,是西九龙警察署副处长儿子,别看只是一个警察副处长,但他主管治安,跟许多帮派大哥比较熟悉,所以在道上也有许多大哥给他面子,混的也算风生水起。”

“还有一个叫邓杰,这个人倒是没有什么家世背景,但他姥爷是香江富豪,但这位富豪的女儿却嫁给了一位混社会的,至于为什么嫁,不得而知,起初富豪十分反对这门婚事,为此还闹得恩断义绝,但随着富豪年龄越来越大,他自始至终没有其他子嗣,这万贯家财恐怕会白白便宜别人,所以又跟自己闺女缓和了关系,对他这位外孙更是宝贝的很。”

“第四位,熊莫,人称扑街仔,没有任何权势背景,只有一个亲堂哥,是当地的一个混子,手底下有七八十号人,管着一条街,为人狠辣,下手无情。”

等两个女保镖介绍完了一切,张为民陷入了沉思,杀人不难,难得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交集关系围绕着丁秋楠,这就是他们的相同之处,如果突然暴毙,香江的警察只需一调查他们的人际关系,很快就会找到共同之处。

这里面有海关总署,警察署副处长,还有富豪,加一个混社会的,四个人背后如果拧成一股绳,香江警察怕是不想调查也不行,别说他在香江没有太大的势力,就是被娄家拉拢的那位安全部的大佬怕是一时之间也压不住如此大的事件。

“你去把阿坤叫来。”

阿坤,也就是他在香江唯一贴身保镖,是一位退出江湖的雇佣兵,因为厌倦了战争,故而退役了。

厌倦战争,可不意味着他厌倦了杀人,仅仅是不想参加大规模战争罢了。

两个女保镖退下,很快一个中等个头,身材还算魁梧有力的青年走了进来,他额头有一道疤,是子弹划过,差点死掉留下的。

上次耍手段拿到持枪证就是让他去黑市买的敌特相机和胶卷等,包括一些隐秘的消息都是他弄来的,雇佣兵有自己的手段和渠道,跟混社会的完全不一样。

“老板,您找我?”

“嗯,过来坐,喝点茶。”

丢给对方一根烟,点燃,又给他倒了一杯茶,放在他面前。

阿坤受宠若惊,毕竟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可是亲眼见过自家老板出手的,不然他怎么能成为对方的保镖?无非就是张为民亲自从几十个人里挑选出来的,而如何挑选已经很明显了,自然是亲自动手称过斤两的。

他是唯一一个能撑过几十招不败的,当然,双方都没有用全力,毕竟一个是考验员工,一个是自家老板,下死手算怎么回事?可即便如此也能轻易得出结论,生死战,他不是对手,开玩笑,雇佣兵是牛逼,但张为民也是杀过人的,并不是花架子。

“老板,您有事直说就是,您这样,我更紧张了。”

白了他一眼,喃喃道:“怕什么?怕我灭口?话说我也没做什么丧尽天良的事吧?就算我算计过香江安全部的大佬,可我提供的犯罪证据也是事实并非捏造啊,你还怕我灭你口?”

阿坤讪讪一笑,他当然知道,哪怕最后这件事真相大白,那位安全部的大佬知道了一切,也最多是从其他方面给他下绊子,张为民又没犯法,自然犯不上杀人灭口。

“老板玩笑了,我哪里是您的对手啊,您要真想灭我的口,我这会早凉了。”

他是雇佣兵,身体素质强,身手不错也不假,但并不是注重身手,反而在枪械上更加精通,真要是赤手空拳,他未必是一位拳击冠军的对手,但若生死战,拳击冠军必死,无他,雇佣兵有一击必杀的决心,而拳击冠军没杀过人,处处留一线,绝不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行了,屁话就不多说了,你还能联系到可靠的雇佣兵不?赶在香江杀人的那种。”

虽说前几次都只是搞人,并未杀人,而雇佣兵对于杀人并不陌生,谈到杀人神色也没有任何变化。

“老板,您要杀谁?我帮你搞定就行,用不到请其他人吧?”

阿坤能加入张为民的安保团,冲的就是高新,获得老板赏识,做到真正心腹去的。

张为民对于安保公司也是分为几个档次的薪水,阿坤就是最高档次的,光是一年的薪水就高达一万元,这在一个八级钳工月薪才不到一百元的世界里,年薪一万,一年一个万元户啊,这是很高的,哪怕做雇佣兵一年都未必能赚那么多,其一雇佣兵做任务是要抽成的,其二,设备坏了需要自己花钱,公司最多给你提供一些信息或者其他援助。

所以张为民的高新就异常难得,可以说极少,而能年薪拿一万的整个安保公司就五个人,除了阿坤,剩下的全是女保镖,虽说每个女主身边都是两个女保镖,但只有其中一个是以一敌十,出类拔萃敢果断杀人的。

丁秋楠,冉秋叶,娄小娥,张筱筱,一人一个可以在关键时刻不顾一切敢开枪的女保镖,剩下一个女保镖虽然也是持枪保镖,但无论是近战实力还是枪战,都略逊一筹,能达到以一敌二就不错了,可以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不不不,我不需要你杀人,我也不雇佣人杀人,我只想牵线搭桥,让他们因为误会而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