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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雪瑶好笑的问:“什么叫也不是?”

陆行洲一脸认真说:“明天上午我不带训,只用八点到办公室就可以,要是你想让我陪你我们可以五点起来,在八点之前赶到就行。”

付雪瑶挑了挑眉:“你确定?”

早上五点起来付雪瑶觉得能够接受,虽然时间有点早,但为了一口好吃的也可以拼一把。

毕竟之前为了她的小店赚钱,她也早起了好几次。

而且赶集基本上都是赶早市,在夏天,有的商贩甚至在天色才开始微微亮时,就开始摆摊了。

基本上在上午十一点,集市就散的差不多了。

要是去迟了,还真买不到又鲜又好的海鲜。

买其它水果蔬菜也差不多,来的迟就只能挑别人剩下的了。

这会儿他们也买了冰箱,再买多点菜多可以冰起来,就不用经常去买菜了,毕竟也麻烦的很。

不过付雪瑶还是觉得这对于陆行洲来说太赶了,买东西最耗时间,东挑挑西看看,这一来二去,时间全在这上面了。

他还得把东西提到家里,再去上班。

陆行洲:“这个选择都在你。”

这话倒是显的很随便,去不去感觉都好像无所谓的模样。

当付雪瑶望向他的脸时,陆行洲满脸都写着快叫我和你一起去,求求了。

啧,还真是口嫌体正。

付雪瑶的手抚上他的脸颊,柔声道:“那我的行洲哥哥愿不愿意帮我去领东西呢。”

看着那亮晶晶的眼神,听着那娇声细语般的声音,陆行洲的心突然颤动了一下。

他的眼眸暗了暗,声音低沉富有磁性:“老婆都发话了,我自然只能遵从了。”

付雪瑶:“……”

她已经懒得拆穿他了。

翌日清晨。

付雪瑶迷迷糊糊的被陆行洲喊了起来,穿衣,穿鞋,刷牙,洗脸,整套流程都非常机械。

衣服和鞋子是昨天付雪瑶已经搭好的。为的就是醒来立刻穿上,不用再纠结穿什么。

等到洗完脸,付雪瑶才彻底清醒过来,看了看镜中的自己,满意勾了勾唇,今天的穿搭她可以给九分。

少给的一分是因为下一套衣服永远更好看。

付雪瑶今天穿的是一件酒红色的针织挂脖吊带,吊带是纯色的,没有任何图案。

针织衫比较薄,酒红色又是不容易透的颜色,这种厚度刚刚好,就算太阳升起来也不会感到特别热。

下身搭是一件淡蓝色的微喇叭裤,把她又长又直的腿型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付雪瑶本就腿长,这高腰喇叭裤,显得更甚,一眼望去,最显眼的就是腿。

脚上穿的是一双软底黑子小皮鞋,带了三厘米的跟,走起路来非常舒服。

她来到梳妆台前把头发梳直。

头发是昨天晚上刚刚洗过的,发丝都还带着阵阵清香。

拉开抽屉,挑了一个好看的发箍别上,再拿出专门的首饰盒,选了一对红色花朵耳饰。

项链就不用带了,毕竟发箍和耳饰已经很令人夺目了,再加上项链反而会显得画蛇添足,过于多余。

付雪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点点头,简直完美!她可从来不会吝啬夸赞自己。

毕竟自信的人最美丽。

付雪瑶一直相信心理暗示,只要你自己坚定的认为自己很漂亮,有能力,那么你就会朝这个方向越变越好。

她从梳妆台前起身,打开衣橱拿上自己装钱的小包包背上,可以出门了。

与女人相比,男人出门就要便捷许多。

陆行洲此时已经在客厅等了有一小会儿了。

不过付雪瑶觉得这已经算是她最快的速度了,毕竟她省略了一个巨耗费时间的步骤——化妆。

来到这个时代,付雪瑶基本上出门都是未施粉黛,原因之一是因为县城里的彩妆产品很少,原因之二太忙了,原因之三怀孕了。

“怎么样?”付雪瑶走出卧室,脸上绽放出如鲜花般明媚灿烂的笑容,在陆行洲面前转了一圈。

陆行洲目光专注,笑意渐盛,赞叹道:“老婆,你真漂亮!”

现在的付雪瑶在他的眼里就好像在野外肆意生长的玫瑰,自由而热烈,在阳光的铺洒和雨水的滋润下,愈发令人着迷。

付雪瑶也毫不谦虚,她眉眼弯弯,笑意晏晏:“我一直都很漂亮。”

她伸出手。“我们走吧。”

陆行洲扬唇轻笑,十分知趣的握了上去。

他真的很喜欢我们这个词,尤其是从付雪瑶口中说出来的,这代表了她和他。

付雪瑶的手握起来软软的,小小的,柔柔的,舒适的让他沉醉。

今年是他们结婚的第一年,希望日后的岁岁年年,他都能这样牵着她的手去做她喜欢的事情。

付雪瑶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早了,没想到她下楼时,有些人都已经买完回来了。

她偏头看向了陆行洲,满脸写着怀疑和困惑。

陆行洲解释:“这家属院的人一向都比较早。”

付雪瑶:“那我们是不是得快点走?”

陆行洲用手摸了摸她的发丝:“没事,就这样的速度走过去刚好。”

“放心,肯定能买到的。”

付雪瑶心安了安:“那几好。”

一路上两人还遇到了许多熟人,当然这个熟人是对陆行洲而言,反正她是一个都不认识。

反正陆行洲喊什么她就跟着喊什么。

这年代的集市还真是挺热闹,明明六点还没到,但集市基本上已经被人挤满了。

梧镇是每月带有3和8的日子赶集,基本上四天赶一次集。

每逢这个时候,周围小村落的居民也都会拿着东西来卖。

人多的地方最需要小心的就是扒手,一个没留意,可能钱都被人偷光了。

说起扒手,陆行洲还跟他提了孟赫之前的倒霉事。

当时两人都才来部队没两年,周末休息出来买东西,孟赫像个显眼包一样穿着一套看起来就显贵的西装来赶集,然后成功被不知名扒手盯上了。

陆行洲离开一会儿的功夫,孟赫的放在裤兜里的钱包就不翼而飞,关键他还不自知。

陆行洲一走近就看到他那破了的口袋,他说:“你裤子破了。”

孟赫:“我裤子怎么可能破,这套我才第一次……” 穿。

低头看到那耷拉下来的裤条。

孟赫迅速用手罩住那缺了一角的地方。

他骂道:“哪个混账东西把我的裤子刀成这样!别让小爷我抓到,一定让他好看。”

孟赫这时突然想起来,刚刚很多人都在看他。

他一直以为是他这帅气的颜值吸引的,原来是他的裤子破了,还差一丁点他的底裤都要露出来了。

陆行洲面色了然:“你也就能发狠话了。”

“人站在你面前估计都不认识。”

孟赫气愤道:“你说他没事割我裤子干什么?”

他还是头一回遭这事。

陆行洲:“钱被偷了吧?”

孟赫赶忙摸了摸衣兜,裤兜,果然钱包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