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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榆带家人在港城过年,还是开天辟地第一遭。

他们住着港城最好的酒店,过年当天,港城气氛特别好,江面上有人放烟花,来祝贺新年,在内地过年的时候,就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贴对联放烟花放鞭炮。

来港城后却是另一种模式了。

他们先是在港城有名的饭店吃年夜饭,饭店风景好,能远远看到江面的烟花,舒蕙和沈珺也不用下厨忙活,都是吃现成的。

饭店里不仅有传统美食,还有昂贵的西式餐点,厨师们一共服务几桌客人,一张桌子旁边有好几个工作人员为他们服务。

楚榆寻思着,这种感觉挺不错的,其实每年过年的时候,家里的妈妈们都特别忙碌,小辈们就算能帮忙,也无法代替他们忙碌。

每次等他们忙碌好回去吃饭时,饭都已经凉了。

“两位妈妈辛苦了,今年好好休息一下,吃点现成的,享受一下食物和这江景。”楚榆笑道。

舒蕙和沈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幸福。

沈珺连着跟她们一起过了三年春节,舒蕙感觉到楚榆和沈珺的感情,不像一般的干亲,楚榆对沈珺太好了,和舒蕙不相上下,舒蕙从没见过一个人对干妈这么好的。

约克翰有员工问舒蕙吃不吃醋,邓芳萍也问过舒蕙这个问题,觉得楚榆对沈珺比正常人家的女儿对妈妈还要好,怕舒蕙觉得被冷落。

一开始舒蕙也觉得楚榆对沈珺是不是太好了,后来听楚榆说,沈珺没有自己的孩子,养了一个女儿,结果那养女不争气,经常作妖,沈珺跟养女没联系,倒是对楚榆姐妹三人特别好。

舒蕙寻思着沈珺这是把她的孩子当自己孩子看待了。

沈珺这一辈子也没啥可忙活的,人到这个岁数还不是忙子女?

沈珺没有自己的子女,舒蕙觉得她挺可怜的,沈珺不在乎楚榆姐妹三人不是亲生,把楚榆当成自己的亲闺女看待,舒蕙觉得蛮好的,至少沈珺一个人不寂寞,不难过,不是吗?

再说,沈珺跟楚榆一起被人绑架,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缘分。

缘分的事特别奇妙,舒蕙活了一辈子,看着楚榆从周家村一步步走出来,觉得命运这种东西就是一双无形的手,谁也抗拒不了。

既然命运安排他们相遇,他们就应该真诚以待,所以舒蕙对沈珺从来没有别的心思,她希望沈珺好,希望沈珺跟她们在一起时有家的感觉,希望沈珺能把楚榆当亲闺女看待。

一家人坐在落地窗前,听着外面的鞭炮声,看着美丽的夜景,楚榆举起酒杯。

“大家干杯,为即将到来的1989年!”

楚榆也给楚楚倒了一杯,大家举杯酒杯,每个人都喝得微醺,忙活了一整年,过年不用做菜做饭,虽然不太习惯,但真的比国内要放松。

港城的夜景、醉人的晚风、美丽的烟火,以及家人的陪伴……

这样的幸福在悄悄蔓延,以至于不远处的茅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定睛看了许久,才意识到,那真的是楚榆!不仅是楚榆,还有楚湘楚楚和舒蕙。

怎么会呢?楚榆来港城就算了,毕竟她有点小钱,还有个有钱的男朋友,可是她为什么要带家里人来港城?旅游还是做生意?内地来一次港城可要花不少钱,楚榆哪来这么多钱?

茅夏摇着头,不敢相信地走近几步,偷偷趴在别人家门口,打量着楚榆一群人。

楚湘长高了不少,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衣,浅色毛衣,短裙长袜,一双白色运动鞋,还跟楚榆一样烫了卷发,楚湘站在人群中,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气质。

楚楚更是变了一个人。

以前楚楚身材矮小,像个不发育的小土豆,没有任何女性特征,如今的楚楚身材高挑,有种少女的甜美,一头黑发,小小的脸蛋,尖尖的小巴,乍一看真像是富贵人家宠大的小公主。

变化最大的要属舒蕙了。

茅夏印象中,舒蕙是个懦弱、任劳任怨的乡下女人,乡下毒辣的日头和野风把她的脸晒的黢黑,舒蕙脸上有一些斑点,皮肤干燥,看人时眼神空洞,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人。

茅夏觉得周建安一表人才,皮肤白,长得挺帅的,舒蕙这个舅妈根本配不上周建安。

谁曾想,如今的舒蕙却变了模样。

她留着长卷发,皮肤雪白,似乎是画了眉毛,有淡淡的妆感,嘴唇上的豆沙色很提气色。她穿着一件卡其色的风衣,跟楚湘站在一起,不像母女倒像是姐妹。

舒蕙变化也太大点。

茅夏对内地亲人的印象都不大好,她总觉得内地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觉得楚榆只能小打小闹赚点小钱,不可能有什么大出息,说到底,楚榆要想让人看得起,还得靠她那有钱有势的男朋友!

茅夏觉得自己的选择永远是对的,找有钱男人是对的,来港城是对的,她觉得自己哪怕做妓女,可她在港城一个月能赚好几万,总比在内地强多了。

笑贫不笑娼不是吗?

内地亲人见了她,还得高看她一眼。

可她万万没想到,楚榆一家在内地过的好,舒蕙精明干练,年轻漂亮,楚湘楚楚更是活得像个富家千金,更别提楚榆本人了!

几年不见,楚榆又漂亮了不少,她时髦匀称,一张脸让人过目难忘,身材比以前更凹凸有致,茅夏简直不相信内地的水土能这么养人!

楚榆凭什么过的比她好,凭什么比远在港城的她还要好!

茅夏受不了这个打击,她跟着楚榆走了一路,直到来到一家高档酒店,这家酒店一晚上要好几千的房费,楚榆哪来这么多钱?

一定是她男朋友给她的,要是不靠男人,一个女人在社会上,凭什么过得这么好?

茅夏觉得,所有人都跟她一样,靠男人,没有男人就活不了了。

“周小姐。”

楚榆刚想进屋,就被李金超叫住了。

李金超最近一直跟着她,原本楚榆已经让他回港城了,可是她现在做房地产,戴东林担心她的安全,叫让李金超继续跟着,楚榆对李金超也不错,给他提了工资,还送了一套南海的房子给李金超。

“怎么了?”

李金超看向楼下,“刚才,茅夏一直跟着你。”

“茅夏?”楚榆好久没听到茅夏的名字了,听说茅夏被周建安骗光了钱,就消失不见了,“你跟着她,看她在做什么,她毕竟是我的妹妹,我怎么也要把她消息打听清楚,好去监狱里,原原本本告诉她妈妈。”

楚榆笑了笑。

李金超答应下来,照着吩咐去办了。

李金超对港城很熟悉,更何况他干的是老本行,他跟踪别人从没被人发现过,很快就跟着茅夏来到花姐的老巢。

李金超不爱来这种地方,但他是男人,男人来这种温柔乡不可能有人拦着。

李金超找了个妓女,给她一笔钱,找她打听茅夏的事,妓女虽然是茅夏的同事,可这种情义三千不敌胸口二两的地方,哪还有什么同事情?

这妓女收了钱,就把茅夏怎么来到这里,接了哪些客人,赚了多少钱,现在住在什么地方,这种事悉数告诉了李金超,临走前还给李金超塞了一张卡片。

“帅哥,你身材挺好的,记得来找我啊,我给你打五折!不要钱也行的!”妓女眼神勾勾缠缠的,把李金超脸都看红了。

李金超很快就回来了,把知道的消息告诉了楚榆,楚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茅夏去当妓女?”

“准确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妓女,是那种为有钱富商准备的,不需要天天坐班,通常会跟有钱人去酒店,或者去有钱人的房子里的那种妓女。”

这说法有点像后世的外围女,档次比妓女更高一点,收入也高。

据说在港城,茅夏一个月能赚好几万,多的时候一个月十万!

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可是楚榆还是觉得挺震惊的,茅夏来港城这么久,总该有一技之长,有谋生的能力吧?怎么被人诈骗了,就活不下去,跑来花姐的地盘当什么外围女!

楚榆依旧无法把茅夏和外围女联系在一起,在她看来,茅夏坏是坏,可她是有骨气的人,她父母工作稳定,从小家里就她一个孩子,生活优渥,怎么可能去当外围呢!

“你确定没看错吧?”

“不会错,她们说的清清楚楚,就是茅夏,时间也对的上。据她们说,茅夏来找花姐是为了赚钱打胎。”